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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“偷吃”完忘抹嘴,那就丢脸丢大了!

2016-09-06    米趋

互联网+时代,各类商品,网站,广告,APP等那是琳琅满目。但有时候,却有这么一种感觉:无论是这个商品,那个广告,还是那个APP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!难道他们都是孪生兄弟,你还别说,有可能是!

就像这样子的:他们是不是长得可像了!

其实用孪生兄弟、兄妹来形容是太“友爱”了。从商业角度看叫抄袭。通俗上说就是“偷吃”了。

虽说科技不断进步,产品不断升级,但是各类产品要做到完全的原创是很难的,就算做出来,消费者没有体验过,也需要相当大的力度去推广与普及,直到消费者接受和认可。

所以,从商业角度上讲,不提倡复制、抄袭,但是要灵活地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与优点,消化吸收,为自己所用

那么,该怎么学习模仿?

学习模仿之前要清楚什么该学习,什么不该模仿。也就是模仿的边界在哪?

一般产品的设计层次包括:商业模式、业务逻辑、信息陈列、交互体验

而一般四个层次是这样的:

商业模式不存在抄袭的问题

比如,百度和360打了好几年,互相都说彼此抄袭了自己的商业模式,最后有啥结论呢?百度和360打得火热,谷歌都笑死过去了。还有你说做个门户卖广告是雅虎的商业模式,如果新浪这么做,就是抄袭?好像也不能这么说吧?

业务逻辑也不存在抄袭的问题

业务逻辑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模式的业务拆解和抽象表达。

比如,京东商城的业务逻辑是通过组织商品和商家在线销售,实现用户足不出户买到一切生活用品。那么它的业务逻辑就包括:商家加盟退出、商品上架下架、用户购买、库存管理、物流管理、售后管理、服务支持系统等等。而淘宝的业务逻辑和京东的业务逻辑大同小异,你能说他们谁抄袭了谁?

信息陈列和框架是抄袭的模糊地带

2010年前后,中国垂直领域的网站长相都很雷同,甚至连流程和桥接页面都一样。移动互联网开始,App长相一样的就更不计其数了。

像上面这两个网站,信息陈列与框架结构,看着就像亲兄弟!但是,你能说是抄袭呢还是模仿呢?

交互和视觉体验是赤裸裸的抄袭

像上面这两张海报,一个是金融的,一个是外卖的,看似没有多大的关联,但是这两张海报放在一块,就“亲密”了,这被认为是赤裸裸的抄袭行为啊!

还有这两个不同品牌的笔记本,在交互体验与视觉感官上差异不大,就被认为是其中一个抄袭另一个!

此外,在互联网里面,交互和视觉都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,与有软件著作权的作品雷同,很容易被定义为抄袭

英虎建议

三人行,必有我师”,无论在哪个行业里,学习别人的长处是少不了的。但是不能不加以区分,拈来就开始模仿。

首先,把学习的对象先仔细研究分类,避开容易被认为是抄袭的边界,如交互与视觉体验层面上的事务。

其次,学习应该是“取其精髓,去其糟粕”,要抄就抄更好,把学习到的东西消化吸收变成自己的“原创”,俗话说就是:别偷吃了,还不抹掉嘴上的油渍!

第三,学习就应该是往上学习,因为往下学习成了第一,最容易被质疑第一的位置,你是偷来的第一?而往上学习在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好的同时,也被大家认为是在积极改进与寻求进步!

学习是为了超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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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由:英虎跨境电商【微信号:yhkjds】原创编辑,原文地址:http://site.nuo.cn/marketing/show/122.html  (如需转载,请注明出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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